松滋版西门大官人与潘金莲的故事
本帖最后由 律师 于 2013-1-2 02:20 编辑本案发生在几年前,但是我印象比较深刻,跟水浒里的那段故事差不多。
话说刘家场镇民妇潘金莲,事于涴市镇一发廊,得西门大官人手机号码。
西门大官人乃四川人氏,移民沙市,单身久矣。
初二人电话传情,后约刘家场一晤。
西门身高八尺,相貌堂堂,甚是威武,潘金莲亦虽人近中年,风韵犹存,二人见后一拍即合!
西门挥金如土,锦衣玉食以待之,金莲愈发倾心。遂寻一酒店,颠鸾倒凤,甚是爽性。
事毕,金莲曰:妾与君相见恨晚,奈何已为人妻。君如欲长相厮守,请与我一道将愚夫杀之。西门大官人色迷心窍,当即应之。
二人至金莲家中,西门藏于阁楼,金莲于房中候之。是夜,夫武大郎归,金莲伺其就寝。
待其熟睡,金莲唤西门下楼杀夫。西门一手以枕蒙其头,一手掐其颈。大郎惊,挣之。西门疾呼:速寻利器以助我。金莲左右环顾,寻一扳手。西门以扳手击其首,大郎遂亡。
其间,金莲之女闻得异响,起床询问,金莲曰:汝父醉酒尔,无大碍。金莲之女复又安睡。
二人拭净血迹,将大郎及其坐骑抛于路边,设交通事故现场。嗣后金莲归,西门遁之。
翌日,路人见大郎尸,大惊,遂报警。
警察至,见大郎之死系钝器击打所致,随即将金莲锁至公堂,西门亦在表兄家中归案,二人当即供认不讳。 案子判决的结果,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还记得在庭上两人相互推卸责任,全然不顾往日的情分。庭审时,受害人的女儿也到了。一个18岁的女孩子,说不出话,只知道哭,看了叫人心痛。
我一直不理解,那个女人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居然产生杀死丈夫的念头。
讲这个故事,一是想说不道德不合法的职业不能做,二是想说婚外情搞不得。
一件危险的事情一旦开端,它的发展往往是难以控制的。 师兄,婚外情搞不得,哈哈 楼主是否是姓:佘!貌似我的同学 行!就这样 发表于 2013-1-3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是否是姓:佘!貌似我的同学
不是的,你说错哒,是我师兄
林夕 发表于 2013-1-4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的,你说错哒,是我师兄
这说明你师兄长的比较大众化 律师 发表于 2013-1-4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说明你师兄长的比较大众化
{:soso_e128:} 最受伤的是18岁的孩子,一辈子的阴影 俊儿 发表于 2013-1-8 13: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受伤的是18岁的孩子,一辈子的阴影
嗯,是滴
红石红石 发表于 2013-1-9 12: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是滴
师兄,你来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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