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爹爹2千元存24年 22万利息银行只给8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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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爹于1989年9月向银行存入2000元,存期24年,银行承诺到期本息22万元。
而当2013年9月去取的时候,银行却只给付本息共计8400元,银行给出的理由是,因政策原因,相关业务取消了。
对比一下物价水平:
1989年,2000元=民主路一间商铺;
2013年,2000元=新江口较差地段的商品房一平米。
这类24年期优化存款开始集中到期,但是兑现数额却和承诺相差甚远。
在1988年,国内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通货膨胀,高达15%-16%,而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只有9.36%,也就是说存钱到银行,钱只会越来越少,在这个背景下,当时的银行为了吸引民众存款,就推出了所谓的“优化存款”业务:
存款期满的利息由规定利率和存款期间物价涨幅同规定利率的差数两部分组成,保值补贴则是根据相对于存款时物价上涨幅度来给付。
当时提供的存款期限有十五年、十八年、二十四年、三十年,但到了1989年10月,央行紧急叫停了高于8年的此类业务。
所以老爹现在只能获得8年的存款利息和保值补贴。
但对于这么重大的事件,当时的银行仅采用了营业厅公告的方式进行通告。
法律专家认为:这是侵害了储户知情权的行为。
那么,各位怎么看?
没得看法,银行是老大撒,,,,,,,专门欺负列些小老百姓滴 银行一天一变没办法!:L 现在银行都在反过来忽储户,说给一万本息,当然谁都不会答应。
按照一般的做法,因业务调整而导致的合同无效的,应该是于业务调整生效日期之后的合同。所以银行这样的做法如果到了法院,不一定能够站得住脚。
静观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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